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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湖北省矿业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6-12-14 14:40:00 浏览次数:

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解读

--厅矿产资源储量处

  经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的《湖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方案》中提出了“主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位居全国前列,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提高3—5百分点,尾矿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开展省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试点,培育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艺、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建立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的目标任务,这是省委省政府在深刻、准确把握我省省情、矿情,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基础上,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针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作出的部署与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狠抓贯彻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准确把握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矿产资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当前,我省正处于奋力完成“率先、进位、升级、奠基”四大历史任务关键阶段,资源需求刚性上升,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如果延续粗放的开发利用方式,我省矿业将难以为继,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制约也无法破解。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和矿业转型升级,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通过开源节流、高效利用、创新体制机制,转变矿业发展方式,促进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 ,贯彻实施“竟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十六字方针,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做强做优资源型产业为目标,努力创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体制机制,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布局结构,大力推进矿产勘查、开采、利用各个环节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效益统筹、优扶劣汰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建立重要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监测考核体系;研发和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三型”(资源节约型、安全环保型、矿地和谐型)矿山;力争主要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比现在提高3—5%,尾矿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主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位居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综合勘查评价,为综合利用奠定基础。坚持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原则,除有特别规定外,在勘查评价主要矿种的同时,应对勘查区内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查评价,分别计算资源储量,努力增加各种资源储备。

  (二)推进综合高效采选,提高矿山“三率”水平。坚持矿产资源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原则,在高效采选主要矿产的同时,应综合开采、综合分选达到综合利用工业指标要求的共伴生矿产资源,对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应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采矿权人要制订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方式、开采顺序、开采方法、选矿工艺及选矿设备应当科学、先进、合理、安全,矿山“三率”应达到国家和我省发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

  (三)实施省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在矿产资源开采区、矿产资源产业集聚区,遴选产业发展远景好、综合利用效益高、亟需综合利用降废减排的矿种,统筹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政策措施,培育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示范工艺和示范园区。到2017年,建成4—6个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点,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整体水平。

  (四)推进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不断拓展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领域,扩大利用规模。大力推进尾矿伴生有用组分高效分离提取和高附加值利用。鼓励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生产建材、进行井下充填和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循环利用。

  (五)引导发展矿产深加工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的对接,以矿产采选业为发展底盘,延伸发展下游加工业,拉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矿产精深加工,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分类制定不同矿种资源配置条件,通过资源配置引导资源产业发展,推进矿业与相关行业、社会系统的循环链接。主要矿产加工利用与产业发展优先方向参见国务院发布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

  (六)合理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资源产业发展与国土空间开发的对接,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主要在资源相对集中、开发利用条件好、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布局矿产开发,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装开发,深化矿山整合,着力构建若干铁、锰、钒、铜、金、磷、盐、石膏、水泥灰岩、饰面石材和建筑石料矿产采选基地。发挥资源优势,沿着“大企业—产业链—产业群(工业园)”的发展方向,有序推进资源型产业布局调整,引导产业链循环延伸发展,打造若干特色鲜明的资源深加工产业基地,实现资源产业集群式发展。

  (七)搭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用产学研”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平台。充分发挥政府政策调节作用,建设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成果、需求和专家数据库。加快推进优惠政策、技术成果、技术需求在政府、市场、专利成果所有者、生产矿山之间快速流动、有机匹配和精准对接合作。

  (八)实施矿产资源战略储备,促进资源代际均衡配置。依据相关规划,以磷、盐、铁、钒等我省优势或潜在优势矿产为重点,实行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国家储备与地方储备相结合,将部分大中型矿产地纳入资源战略储备,严格保护,适时接替,维持资源代际均衡配置和可持续开发利用。

  二、改革创新,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夯实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促进矿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措施,以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示范工程”和“示范基地”专项为引导,开展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为切入点,以建立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库和专家库为技术支撑,以实施省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试点为重点的等多项工作,为提升全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开展现状调查与潜力评价工作

  全省已实施矿产资源现状调查及潜力评价项目22个。完成了煤、铁、锰、铜、金、磷、盐、等22个矿种的调查评价工作。查清了“鄂西成矿带内高磷赤铁矿、高硫高铁铝土矿”、“武当—大别成矿带内难选冶金矿”、“全省低品位磷矿等低品位、难选冶矿、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多金属尾矿”等综合利用问题。在矿产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全面评价低品位、共伴生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潜力,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引导综合利用工作的合理布局。

  (二)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示范工程”和“示范基地”专项

  “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主要对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取得显著成绩的矿山企业给予奖励,获得奖励资金支持的矿山企业将把资金用于矿山采选工艺的研发和设备的升级改造等,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三率”水平。2010年-2012年,我省先后有三批,共26个企业获得“以奖代补”专项支持,共计资金1.33亿元,带动企业自筹资金6.27亿元。矿山“三率”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同时增加了就业岗位,帮持新农村建设,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促进矿地和谐,极大推进“三型矿山”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按照“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性强”的原则,部署“示范工程”项目18个,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99亿元。示范工程资金重点支持开展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矿产资源及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涉及我省恩施、黄石、宜昌、襄阳、荆门、孝感、随州和神农架等地,基本覆盖了我省重要矿产资源分布地区。从项目实施矿种看,金属矿产4个,非金属矿产14个(以磷矿为主),基本体现了我省优势矿种综合利用的方向,其中16个已顺利通过验收。

  为了解决有全局意义的综合利用问题,省人民政府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签署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合作(共建)协议》。以能源矿产、国家急需大宗支柱性矿产和“三稀”矿产(稀有、稀土、稀散)为重点,选择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资源潜力大、综合利用示范前景好、矿产开发布局基本合理的地区,建设了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我省共部署示范基地5个,已建成2个,分别是“鄂西地区宁乡式铁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宜昌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获得中央财政投入分别为1.3亿元和4.2亿元,鼓励矿山企业做大做强,对湖北省经济发展的支柱型矿种和特色矿种磷、铁铜金高磷赤铁矿及钒矿的综合利用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研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建立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项目库和专家库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是提高“三率”的关键环节。我省重视科学技术,搭建湖北省“政用产学研”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平台,突出矿山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科技成果快速高效转化的技术推广运用环境。从中遴选的“磷矿安全高效一次全采技术”、“含磁性矿物工业废渣分选用新型高磁永磁机及综合利用技术”、“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无磷石膏排放绿色工艺”等7项采选冶技术被国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使用技术目录》收录,居国内领先水平。

  (四)开展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

  全面实施完成重要矿产“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开展“三率”调查与评价的矿种有煤炭、铁、锰、铜、钨、钼、金、磷、石墨、萤石、石膏、重晶石等16个矿种,799家矿山企业,基本摸清了我省重要矿种的“三率”和采选及综合利用技术现状,建立了全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数据库。构建重要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三率”挂钩,逐步淘汰开采工艺和设备、管理落后,“三率”低下和安全环保达不到要求的落后采掘产能。

  (五)启动省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试点。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效益统筹,优扶劣汰”的原则,遴选大冶、远安、谷城、随县、麻城、竹山6个具有资源特色和矿业基础的县(市),围绕矿产资源生态开发、绿色发展,以打造产业为核心,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引向深入。按照三年建设周期(2015年-2017年),2015年每个试点县安排启动经费300万元,2016年、2017年实行“以绩定档”,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确定经费支持规模。到2017年,首批建成4—6个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点,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整体水平。

  1、 大冶市。大冶市以多金属矿产综合利用为重点,着

  重解决金银铜共伴生多金属矿产的利用率提高问题,同时也结合金属矿产接近枯竭,开采成本增加的实际,以硅灰石产品链拓展为突破口,发展非金属矿产深加工产业。大冶市的总体目标是通过3-5年时间,通过建立重要矿产资源“三率”和综合利用效率监测考核体系和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使全市主要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尾矿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为大冶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作出贡献。

  2、 远安县。远安县紧紧围绕打造中国生态磷都的目标,

  将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方向锁定在磷矿开采矿井水循环利用、排放达标治理,采空区尾矿充填,以及地下选矿厂的论证与建设上。通过矿井水合废渣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现黄柏河流域内矿区环境的根本改观,化解磷矿山生存与发展的环保危机。兼顾城区周边、公路沿线采石场“白板山”的生态修复,实现绿满远安,促进中国生态磷矿建设。

  3、 谷城县。谷城县立足铁矿石价格持续低迷,努力扶

  持企业转变开发利用方向实现转型发展,积极引入湖北声荣环保科技超细永磁分选技术,开展兴隆观超贫磁铁矿铁钛回收率提高实验性和半工业性试验,努力盘活优势铁矿矿资源。目前,实验室论证工作取得可观数据,半工业化试验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4、    麻城市。麻城市立足打造中部石材基地,高起点规划、高规格布局、居全市之力推进饰面用石材开采秩序整治、加工基地建设和贸易中心打造,定位于将麻城建设成全国资源利用效益最大,矿区生态环境最优、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最好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着力打造和谐,高效、幸福、绿色麻城。在措施上,一是要实现划区开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准入门槛,严格企业准入条件,严格压减矿山数量,合并规模较小矿点,以矿区范围无缝衔接为指导思想的矿政管理新型方式。二是要实现集群发展,统一管理,开采加工园区化,引进国内最先进的石材开采和加工工艺,提高石材产品的质量,擦亮麻城石材品牌,推动销售市场国际化,建设中国中部地区最大的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三是积极引进国内先进的矿产资源利用技术,加强以花岗岩为主体的石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四是加速建设石材矿山及石材加工厂废水处理的工程,彻底解决矿山生产废水无序排放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

  5、    随县。随县花岗岩资源丰富,但资源勘查程度,家底掌握不清,开采秩序和产业发展规划相对滞后。针对以上实际,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和随县国土资源局把试点工作整体目标定位为:通过三年度示范工程的实施,达到查明资源分布,优化矿山布局,关闭、整顿、规范石材加工企业,优化石材产业园区、增强资源意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10%,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的目标。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饰面用花岗岩产业进入规范、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6、    竹山县。竹山县是我国乃至世界做大的、最优质的绿松石主产区。近年来,围绕绿松石开发、绿松石工艺大师培养、绿松石文化旅游、绿松石标准制定、国际绿松石交易城建设等作文章,竹山绿松石知名度和资源经济价值转化与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展。自定为试点县以来,竹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国土资源局主抓落实,把示范试点整体工作目标定位为:通过三年示范项目的实施,大致查明县域境内绿松石矿点分布情况,查明一批绿松石矿区资源储量,提高资源保障程度,提高选矿回收率,促进绿松石资源节约集约化利用,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银金矿回收率;推进重晶石矿尾渣资源化利用。(三)建立健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和“三率”提高的长效机制。

  三、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实效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涉及到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面临着极大困难和挑战,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按照“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失效。

  (一)认真指导各市(州)编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我省各地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和环境容量不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矿业产业布局区域化分布特点明显,各地要以《湖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方案》为指导,结合矿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方案要统筹兼顾《湖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方案》共性要求和本地实际,增强实践性和操作性。要围绕本地优势矿产,参照省厅发布的《主要矿产勘查开采环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向及要求》、《矿山“三废”资源化利用方向》,抓实抓好一到两个基础扎实、综合前景好的矿产资源产业。

  (二)做好储量动态监管和矿产资源形势分析,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建立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诚信档案和责任机制,加强储量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完善资源勘查和储量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强化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考核管理,提高资源储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二是全面深化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出台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全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考核及储量年报实地核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台账,建立全省储量动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及开发利用变化情况。三是认真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资源形势分析,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网上备案管理以及新一轮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论证工作,加大矿产勘查成果信息发布和数据分析应用力度,及时完成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更新及矿产资源年报、储量表编印,为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服务。

  (三)全面实施省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试点,开展矿业开发精准扶贫工作。

  围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中心工作,加大对首批大冶、远安、谷城、麻城、竹山、随县等6个县(市)矿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省级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在政策、技术、人才和后续扶持资金“以绩定档”帮扶。2016年计划新增武穴市为试点县,重点开展露天采石场的标准化、封闭式厂房生态开发示范点建设。同时,定向支持保康县荆山玉和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英山县地热资源开发,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扶持精准扶贫。力争到2017年,以实现矿产资源绿色开发、产业升级为标志,建成首批4—6个成效显著的示范点,通过示范引领、激励约束并举,不断带动全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整体水平提升。

  (四)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标准,建立基于“互联网+”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监测考核体系。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矿产资源利用绩效与奖惩挂钩,逐步淘汰开采工艺、设备、管理落后,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和安全环保达不到要求的落后采掘产能,全面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发展“互联网+”,实行矿产资源储量和价格“量价双控”大数据监测,进一步提高对矿产品储量消耗情况和矿产品市场价格、价值的监测,全面提高资源资产家底掌控能力,不断朝着实现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发展的方向迈进。要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提高储量动态监测水平,落实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在“互联网+矿业”的发展思路下,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运用于矿政管理,促进“一张图”管矿系统、储量登记统计系统、补偿费征收系统,以及资源税和矿产品增值税征收系统数据融合,实现矿业权数据、储量消耗数据、“三率”数据、矿产品价格信息关联互通。定期开展资源产品需求与供给形势分析,定期发布矿业“大数据”监测结果,为政府决策和市场投资提供决策与参考。

  (五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用产学研”平台,加强节约与综合利用专家库、技术成果库、企业需求库、案例库和“三废”资源化利用数据库子平台建设,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推广运用,在矿山企业中积极推广先进适用采、选、冶利用技术工艺。加强低品位、共伴生、难采选矿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启动全省矿产资源开发“三废”现状调研,研究出台促进废水、废气、废渣减排,无害化处置和二次资源化利用的激励引导政策。

  (六)健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激励约束机制。

  对资源利用效率高、技术先进、实施综合勘查开采的矿山企业,加大国土资源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矿产资源税费征收和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挂钩,不断完善鼓励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经济政策,提高资源配置与利用效率。逐步建立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的矿产勘查准入与市场推出机制,完善勘查区块面积核减制度。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制度、矿产资源利用绩效与奖惩挂钩制度,建立资源产地储备补偿机制,完善矿业市场退出机制,扶优汰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对于资源高效利用的矿山企业,依法优先配置矿产资源,优先保障矿业用地;对于利用低品位、共伴生、难采选矿和尾矿资源的,依法依规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对于通过综合利用获得的钨、稀土等矿产品,经审查备案后其生产销售可不受配额限制;对于矿产资源利用成效好的县(市),优先推荐参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对于实际“三率”不达标和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建立企业高效和综合利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矿业权人“黑名单”制度。促进《低品位、共伴生、难采选矿和尾矿资源补偿费精细化征收和减免缴政策标准研究》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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