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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2017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北省矿业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7-03-28 14:53:00 浏览次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7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为主责,改革创新,务实重行,创品牌,争第一,做唯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国土资源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积极推动去产能。继续严把新增产能用地、用矿关口,坚持有保有控,不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批矿。加强土地、矿产执法监管,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对退出企业、兼并重组、转产企业、停建项目等涉及的土地资产处置,落实和完善支持意见。(牵头单位:利用处;配合单位:规划处、征地处、矿管处、执法处、执法总队)

  (二)标本兼治去库存。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支持房地产库存大的城市对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依法进行合理调整,用以发展社会民生项目或国家支持的产业项目。对去库存压力大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责任单位:利用处)

  (三)多措并举降成本。制定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服务招商、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在全省范围探索根据产业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鼓励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鼓励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土地、厂房等闲置资产。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设置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用地用矿成本。(牵头单位:利用处;配合单位:财务处、资源处)

  二、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

  (四)制定示范省创建问责考核办法。提请省政府争取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决定。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问责办法,压实各级政府创建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创建工作任务。制定示范省创建考核评估办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开展创建工作“春季行动”专项督导行动。(牵头单位:规划处;配合单位:法规处)

  (五)开展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分解落实“十三五”单位GDP地耗下降任务。全面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确保8万亩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完毕。探索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的制度。认真做好基准地价修订完善,加强GDP地耗考核和土地利用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利用处;配合单位:规划处)

  (六)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落实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意见,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试点工作,全面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推广应用节约和高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进节约高效利用专家库、技术库、需求库、案例库和推广运用平台建设,实施重要矿种“三率”指标监督管理。(牵头单位:资源处;配合单位:矿管处)

  三、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

  (七)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对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出的30个预增产值过10亿元重大增长点和省发改委确定的292个省级重点项目优先予以用地保障,实现全省科学发展用地应保尽保。建立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实行绿色通道等支持政策;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台账,实行跟踪服务,清单式销号管理;组建重大项目用地协调指挥部,开展实地专项督导,全力推进快报、快审、快批。(牵头单位:征地处;配合单位:规划处、征地中心)

  (八)全力服务“生态长江”建设。以生态保护、绿色开发、环境修复为核心,以江汉平原国家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三区两线”地质环境治理重大工程、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等为支撑点,服务“生态长江”建设,推动全省国土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重点研究制定沿江优势资源开发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以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准入标准。启动沿江“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牵头单位:规划处;配合单位:耕保处、矿管处、资源处、环境处、国土整治局)

  (九)科学编制各项规划。开展省级国土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完成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建立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全面完成第三轮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制定省、市、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2016—2025年)。制定土地整治“十三五”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以国土资源“一张图”为核心的“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建设。启动《湖北省“十三五”矿产资源生态开发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规划处;配合单位:耕保处、矿管处、资源处、环境处、信息中心、研究院)

  (十)完善房地产用地调控机制。建立分类调控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对商品房用地根据供需形势因城因地施策。强化供需双向调节,编制住宅用地三年滚动供应计划。探索房地产多元化供地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政策性住房,探索热点城市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牵头单位:利用处;配合单位:规划处、征地处)

  四、创新耕地保护机制

  (十一)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加强省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建设,分批次实施2017年度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监测评价,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牵头单位:耕保处;配合单位:国土整治局)

  (十二)全面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按“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要求,全面划定588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并上图入库,及时更新完善数据库,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牵头单位:耕保处;配合单位:信息中心、研究院)

  (十三)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7年安排新建高标准农田100万亩,实施“以奖代补” 100万亩,建成验收350万亩。创新土地整治模式,搭建融资平台,采取PPP、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对接精准扶贫、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生态保护。(牵头单位:耕保处;配合单位:财务处、国土整治局)

  (十四)促进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配合财政部门,积极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涉农资金整合,探索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和跨区域资源性补偿,加大对耕地保护重点地区的补偿力度,探索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奖补。(牵头单位:耕保处;配合单位:财务处)

  (十五)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完善考核内容,全面检查考核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等情况。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耕保处;配合单位:国土整治局)

  五、推进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改革

  (十六)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以宜城市“三块地”改革已有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加大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力度,取得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改革试点成效。探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试点。扎实推进全省21个“四化同步”示范乡镇全域增减挂钩。适时启动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研究制定《湖北省留地安置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利用处、规划处、征地处)

  (十七)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协同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等综合性改革。推进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矿业权出让制度、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等专项改革。指导武汉市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责任单位:规划处、利用处、财务处、矿管处、不动产登记局)

  (十八)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制定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查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监管和大数据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责任单位:法规处、征地处、信息中心)

  六、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

  (十九)深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三阶段重点工作。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围绕“四带一区”和页岩气资源勘探有利靶区,进一步加大页岩气、地热等清洁能源,以及铁、铜、金、锰等大宗急需紧缺矿产和石墨、三稀金属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勘查力度。(牵头单位:地勘处;配合单位:矿管处、资源处、基金中心)

  (二十)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生态开发。开展矿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试点。全面深化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配合国土资源部开展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研究工作。完善矿业权评估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我省主要矿种基准矿价。完善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做好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生态开发试点和绿色开发收益共享试点,打造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矿管处、资源处;配合单位:地勘处、评估中心、资料馆)

  (二十一)深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开展调查、制定规划,完成规划的年度治理面积。配合做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扎实推进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和建设。积极配合开展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支持黄冈市做好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创建验收工作。(牵头单位:环境处;配合单位:耕保处、国土整治局)

  七、维护群众资源权益

  (二十二)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优先保障贫困地区科学发展用地需求,对扶贫重点县每县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600亩。划拨扶贫重点县每县3000亩耕地占补指标,并指导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原则用好指标。推进重点贫困县和生态移民搬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省域范围有偿交易。继续推进 “金土地”工程,支持贫困地区依托富硒产业服务农村、致富农民。选择若干贫困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收益绿色共享精准扶贫试点。(牵头单位:耕保处;配合单位:规划处、矿管处、国土整治局)

  (二十三)全面加强不动产权益保护。大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化建设,全省所有市、县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加快不动产登记数据建库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健全不动产权籍调查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土地和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扎实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健全不动产登记证相关法规体系,鼓励各地制定解决符合实际的政策,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不动产登记局、地籍处;配合单位:法规处、信息中心、研究院)

  (二十四)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开展征地程序、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情况的检查,结合督办“党风政风热线”反映的问题、化解信访事项等,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就地解决。建立完善国土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牵头单位:征地处;配合单位:执法处、执法总队、信息中心)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和2017年度地质环境项目实施。实施“项目监管年”行动,全面清理、检查、整改、规范近三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地质环境项目。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建房规避地质灾害的意见。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省级地质灾害重点督办监测点和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继续保持“零死亡”的目标。(牵头单位:环境处;配合单位:应急中心)

  八、深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二十六)夯实法治国土基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全面清理审核公开厅机关规范性文件。做好《湖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湖北省不动产实施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提请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市、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二十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继续完善“五早”执法模式,持续深化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处置,建立举报专项督办制度。探索实行部门联动执法,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省厅直接查处或挂牌督办。扎实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确保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继续保持在全国较低水平。(牵头单位:执法处;配合单位:执法总队)

  (二十八)推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政务公开参与度。修订发布《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制定国土资源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负面清单,推进国土资源数据内部共享开放。加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二十九)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恪守行政复议程序,及时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三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科技人才工程和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研发。配合做好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布点核实调查及实验室技术支撑工作。加强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建设。积极支持黄石市筹备申办2017年中国(黄石)首届地矿科普大会和中国地学旅游大会。力争将武汉市纳入全国城市地下空间安全利用关键技术问题研究国家重大科研专项及科研试点城市。(责任单位:科技处)

  (三十一)扎实做好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组织编制详细预算支出方案,“三公”经费支出继续稳定在较低水平。修订《省国土资源厅资产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暂行办法》。继续做好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外部审计监督稽查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资金。(牵头单位:财务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三十二)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创新。统筹做好集中考核管理,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履职尽责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加大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宣传力度。突出重点督查事项,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形成抓落实、求实效的整体合力。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保密工作;加强机关档案管理,重视对系统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

  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施行硬灌输,做到学习对象全覆盖、内容全方位、形式多样化、效果行动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政治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压实改革责任,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牵头单位:办公室、规划处、人事处、机关党委;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三十四)推进管党治党责任向系统基层延伸覆盖。全面落实各级党组和班子成员由“一岗双责”转向“一岗三责”,落实党组书记抓党组成员、党组成员抓分管单位和科室、机关党委抓党支部的工作联动机制,由单一纵向管理向板块分工、系统延伸管理转变。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评和领导评鉴工作。建立健全述职述责、谈心谈话、标准考核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牵头单位:机关党委;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三十五)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国土资源权力事项流程再造行动。实行清单管理,建立“三个责任”清单及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落实“双百分”考评。实行边界管理,划定职责边界,明确操作规程,做到边界约束到岗位职责、到业务流程、到工作环节。实行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建立健全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行公开透明管理,把权力清单、办理过程、结果效果公之于众,接受全方位监督。(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三十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领导干部“围猎”、“四风”反弹回潮、群众身边“微腐败”等四个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土地征收领域腐败问题、矿业权审批领域腐败问题、地灾防治工程领域、土地整治领域等“四项”专项治理行动。(牵头单位:机关纪委;配合单位:耕保处、征地处、环境处、矿管处)

  (三十七)自觉主动全面接受监督。全省系统各级党组、党组书记要自觉、主动、全面接受纪委和驻厅纪检组监督。合理运用“四种形态”,督促各级党组正确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监督,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严防“灯下黑”。(牵头单位:机关纪委;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三十八)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党组织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政治理论学习目标、任务、时间清单化,一月一清单、一月一通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目标,开展执行民主集中情况大排查活动。履行下管一级领导班子职责,抓好市(州)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着手“一把手”培养储备,集中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推进干部选拔交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全面再查行动,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牵头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配合单位:机关纪委、老干处)

 
 附件

  2017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

  明确的主要事项

  一、争取人大立法的法规

  湖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湖北省不动产实施条例

  二、需厅党组研究推进的重大工作

  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

  全力服务“生态长江”建设

  推进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改革

  统筹实施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研究编制湖北省国土规划(2016—2030年)

  国务院征地裁决案件实地督办

  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拟出台的重要文件

  关于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服务招商、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三阶段实施方案(2016—2020年)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5年)

  关于全面推进净采矿权出让的意见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

  四、拟举办的重要会议

  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推进会议

  五、拟举办的重要活动

 

  4.22世界地球日、省科技活动周、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重大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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